职场考勤打卡,4%如{何“管人”}而不“伤人”?
员工迟到一次扣200元、加班忘打卡被质疑“假加班”……
考勤打卡,如何“管人”而不“伤人”?
本报记者 肖婕妤 本报实习生 赵紫涵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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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考勤中的一些乱象,偏离了制度设计初衷。如何让考勤回归规范秩序、保障权益,在“管得住”和“不伤人心”之间找到平衡?
“为了不迟到那一两分钟,我每天早上都是跑着出地铁站,跑着进公司电梯。”提起考勤打卡制度,湖南长沙一家公司的新媒体编辑张芳芳坦言自己有些焦虑。“虽然公司每个月提供2次忘打卡、3次5分钟内迟到的容错额度,但一旦超出,300元全勤奖会被清零,还要被按分钟阶梯罚款。”
张芳芳的工作时间为早上8点半到下午5点半,为了避免因迟到被扣钱,她每天都精确规划通勤的每一分钟。“有时候,我早上8点半前已经到公司楼下了,但电梯人多,耽误一小会儿,打卡时间就过了。下班后经常加班半小时,却不能弹性顺延工时。”
如今,考勤打卡制度已成一些公司的常态化要求。这本是用人单位规范工作秩序的管理手段,却不时引发劳动纠纷。怎样规范这一制度?企业的自主管理权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该如何平衡?
严苛规则与形式化管理引争议
“我刚来公司的第一个月,就因为迟到4次被扣了800元工资。”在浙江杭州一家地产公司担任经理的李易告诉《工人日报》记者,其所在公司规定管理层迟到一次扣200元,普通员工迟到一次扣100元,“还不能补卡,一旦没打卡直接视同旷工半天”。
“公司从未公示过考勤奖惩规则,发工资才知道被扣钱。我们向人力部门反馈过,得到的答复是‘老板要求如此’,没有商量余地。”李易无奈地说。
除了迟到扣工资等规定,一些公司“只认打卡不认工作”的形式化管理也常被员工吐槽。
北京某国企员工王闫妍表示,自己所在公司将打卡方式从刷脸打卡换为定位打卡后,有一次,她在单位加班到晚上9点,由于走得太匆忙,到家后才想起没打下班卡。当她在家里通过外勤打卡补卡并备注加班情况后,领导却问,“我怎么知道你是加班了?”
“明明是为了帮公司解决问题而加班,结果还要我左证明右证明,好像我在弄虚作假。”王闫妍说。
事实上,对于考勤打卡制度,企业也有自己的考量。“如果没有固定的考勤制度,团队很容易变得自由、松散。”在北京某公司销售团队主管王宁看来,考勤是约束而非管控,合理考勤能提升整体效率。
江苏苏州某品牌公司副总张潇玥则认为,考勤不仅是为了让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合理安排上下班时间,也是为了明确责任边界。“比如,公司规定下午6点下班,如果员工超出规定时间在外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通过查询考勤记录,公司理论上能够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不同判决明确行为红线
一边是员工吐槽制度严苛、形式化,一边是企业强调管理刚需、风险防控,考勤打卡的合理边界究竟在哪?记者梳理公开案件发现,同样是考勤异常引发的劳动纠纷,法院的不同判决清晰划出了员工与企业的行为红线。
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结的一起劳动纠纷案中,某公司明确要求员工打卡范围限定在办公地点附近300米内。员工李某发现自己通勤乘坐的地铁恰好经过公司为残障居家办公员工设置的另一处打卡点,于是利用系统自动识别打卡地点的漏洞,“顺路”完成考勤打卡,而他本人实际到岗时间远晚于打卡记录显示的时间。
案涉公司发现这一行为后,以李某“制造考勤假象,违反员工手册诚信原则”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有据。
同样是员工考勤异常,另一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却截然不同。
该案中,某房产公司招商经理王某因在数月内漏打卡11次,被公司以“视同旷工”为由辞退。法院认为公司此举无视劳动者实际出勤情况、已背离考勤管理的初衷,且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缺少正当性、合理性、必要性、合法性。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王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3.8万余元。
“这两个案例的关键区别在于,一个是主观恶意造假、一个是客观漏打卡无恶意,一个是考勤制度合法有效、一个是制度程序缺失且明显不合理。”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分析道。
在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姚均昌看来,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主要遵循的是双重审查标准,“实体上,看员工的行为是否确实违反了规章制度、是否构成严重违纪;程序上,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经过了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辞退流程是否合法”。
在“管得住”和“不伤人心”之间找到平衡
如何让考勤回归规范秩序、保障权益,在“管得住”和“不伤人心”之间找到平衡?
北京盈善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清鑫认为,考勤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向劳动者公示。
姚均昌进一步表示,考勤规则应当明确打卡时间、地点、方式、补卡流程、异常考勤处理、申诉渠道、处罚梯度,无模糊条款。“且应设置口头提醒、书面警告、解除合同的递进式处罚,对轻微瑕疵不处罚或仅提醒,不得直接认定旷工或辞退。”
“并非所有岗位、所有场景都适合‘一刀切’的定时打卡模式。”杨保全建议,企业应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灵活设置考勤方式,“对于行政、生产等需固定坐班的岗位,可以严格落实定点打卡;但对于外勤、销售等岗位,更适合结果导向的考核方式。”
“用人单位核实员工是否实际出勤,须遵循合理、适度原则,可要求补充必要的证明,杜绝反复提交材料、多层审批的繁琐要求。对劳动者来说,应当提前规划通勤、避免代打卡或虚假打卡,当考勤系统异常时,及时留存证据、及时补卡。”张清鑫说。
(应受访者要求,部分人名为化名)